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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公告
学工通知【2023】88号 关于办理2020-2023级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2023-08-28 14:35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

按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要求,需要录入2020级-2023级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为了更好、更快地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用黑色签字笔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填写学院、学号及班级,在右下角空白处填写该生学费、住宿费、总金额(学费+住宿费)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不要盖在总金额上)按照专业及班级排序。本科生及研究生受理证明由各学院(部门)收齐汇总后于9月5日前交至学生工作处。

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是经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各学院务必核对后再提交);

2、回执单下联有学生账号和初始密码的,请学生将密码条剪下自己留存;

3、若在国开行系统中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如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请务必提醒学生及时登录自己系统进行修改(尤其是专业分流后学生),否则将影响贷款到账;

4、在其它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持证明或回执单到各学院学办登记并完成附件1(需要证明是否到校报到的由学院核实后先盖学院公章),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交至学生处办理。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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