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评定,会同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严格审核,现将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见下方附件链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17日前向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大学会馆215
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35-8047952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