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评选,会同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严格审核,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到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内容见附件链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16日前向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大学会馆215
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35-8047952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