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评定,会同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严格审核,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28日前向学校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大学会馆215
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35-8047952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