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求职择业的经济负担,促进高质量就业,并以研究生复试为契机,学生工作处特组织开展“就业补贴”学生资助工作,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大四学生提供求职择业补助,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在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或因疫致困的大四学生;
2、求职择业费用拮据的学生;
3、评选过程中,应适度向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二、工作安排
1、学院组织学生登陆今日校园,选择“困难补助”模块,进行春季“就业补贴”学生资助申请,采取自愿申报原则;
2、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对报名学生进行严格筛选,通过系统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结束后通过系统提交名单;
3、请各学院于4月21日前完成组织报名及审核提交工作,并将《汇总表》提交至学生工作处。
三、资助金额
400元/人(求职择业或研究生复试网络面试所需网络流量、路费等费用)
四、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名额限制,单独申报。
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本项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进行筛选,保证资助到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学生,所报学生中若有未在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但确实因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请学院出具情况说明,随《汇总表》一并提交。
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