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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公告
学工通知【2018】81号关于2018-2019学年建立贫困生档案的通知
2018-09-05 17:24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每年9月份进行贫困生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注意如下事项:

一、新建贫困生档案

12018级新生的贫困生档案,要求及时建立。

22015-2017级新增的贫困生,也需新建贫困生档案。

二、更新贫困生档案

12015-2017级原为贫困生已经建立档案的学生,需本人再次提出申请,重新认定。

2、重新审查一遍已建档的贫困生真实情况,已脱贫的贫困生档案,应及时撤销。

三、工作流程

本次及以后贫困生建档及认定工作均通过学工系统进行,请各学院通知需新建档及认定的学生,自行登陆学工系统(http://ehall.neuq.edu.cn),进入“困难生”模块,点击“申请”或“认定”,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标星项必填。注意:附件必须上传本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清照片。

学生申请后,其辅导员老师登陆学工系统进行审核,注意:应按照本学院、本班级学生实际情况,审核修改其困难生类型(困难、一般困难、特殊困难),并审核其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否符合建档要求,审核通过时意见填写“家庭情况描述属实,给予认定”。

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由本学院副院长审核,审核通过时意见填写“家庭情况描述属实,给予认定”。

副院长审核通过后学生工作处审核。

若学生在指定时间内未登陆系统进行申请或重新认定,默认为不贫困或已脱贫。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

请务必通知本学院所有学生,需要申请者于96日至911日登陆学工系统申请。因为涉及后期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一旦超时,不再重新认定。各学院于912日审核完毕,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审核。

经系统申请、审核后,无需单独提交纸质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生自行留存,若有需要另行收取。

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各学院可提前进行排序,待名额确定后分配等级即可。

 

 

学生工作处

201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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