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评议、复核,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初步结束,现将获得2015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16日之前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大学会馆215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话:0335-8047952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关于获得2015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的公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