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资助简介  规章制度  资助新闻  资助公告  勤工助学  资料下载 
最新动态
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20年毕业生...
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微信...
学生工作处为部分2020届家庭经...
学工通知【2020】20号关于2020...
“国家助学贷款助我成长”主题...
学工通知【2019】89号关于2019...
学工通知【2019】88号关于2019...
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办公室勤工...
资助新闻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资助政策介绍
2016-11-22 17:55   审核人:   (点击次数:)

我校学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绿色通道及各项日常资助等。其中除国家奖学金、校综合奖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外,均针对已在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主要是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主要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校综合奖学金

校综合奖学金主要是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000元/人/次、二等奖:500元/人/次、三等奖:300元/人/次。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

5、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

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是针对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毕业生,由国家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在校生(含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为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的教育资助。内容包括: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9、勤工助学

学校主要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工资不低于8元/小时。

10、特殊困难减免学费

特殊困难减免学费主要针对经济条件特殊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11、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为了帮助解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原因而造成生活上暂时性经济困难所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资助。

12、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主要针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缓缴学费、住宿费及杂费,同时给予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一定的路费补助、物质资助。

13、各项日常资助

针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其他各项日常资助,包括:“寒冬送暖”、“温暖回家路”、“就业补贴”、“节假日补助”、“西部志愿者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提升计划”、“微心愿征集”等,由学生工作处根据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制定资助计划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学生工作处

2016年1月4日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工作处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东北大学勤助在线
  COPYRIGHT @ 2016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335-8047952 | 办公地点:大学会馆215 | 微信:neuq-ziz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