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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公告
学工通知【2024】128号关于开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4-10-09 14:58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各学院及研究生分院

按照2024年6月学校下发《关于做好东北大学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现开展2024年基层就业资助申请和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审核流程

1)应届毕业生注册登录基层就业系统https://jcjy.xszz.edu.cn/提交申请。

2)学()院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从系统导出通过初审学生的《申请表》,统一核实加盖学()院和财务公章。

3)学校对通过学()院初审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学院汇总提交的学生《申请表》集中盖校章,并回传系统。

4)学校将通过复审的学生申请提交中央终审。

二、时间进程安排

1.学生首次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23日。

2.学院(部)初审不晚于1030,并提交《申请表》至学校。

3.学校复审不晚于11月10,并将通过复审的提交中央审核。

注:毕业生须按时提交首次申请,提交申请后要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院、校两级在审核过程中如遇信息有误或条件不符将驳回至学生端,并应由学生在审核周期时限内,核实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将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三、相关说明

1.毕业生必须于毕业当年内提交申请,跨年份将不予受理。按上级要求,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4年毕业生(含申请截止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如未能在规定申请截止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也务必在系统中进行预申请,并在2025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基层就业资助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分院)要向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通知落实,确保每位毕业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资助政策和办理要求。

3.各学院(分院)要引导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的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并认真审核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努力提高审核质量,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四、特别提示

1.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2.毕业生应据实、准确、依次在系统中选填工作地址所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级)、县(区、县级市)、乡(镇、街道)信息,并与就业证明保持一致:(1)原则上不允许自行直接输入工作地址;(2)“乡(镇、街道)”要选填准确行政区划(如“XX乡镇或XX街道”,而非“XX街XX号”)。

3.工作地址位于地市级辖区街道的,不符合资助工作地点要求。

4.涉密单位如因单位涉密不能提供具体地址,请在就业证明或涉密证明中体现“虽然不能提供具体的详细地址,但是确认学生工作地点符合基层就业资助条件,我单位承诺对此负责”等类似含义。

 

学生工作处

202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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