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资助简介  规章制度  资助新闻  资助公告  勤工助学  资料下载 
最新动态
关于2024年辽宁新琦爱心基金助...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24年招生办...
学工通知【2024】108号 关于开...
图书馆2024年勤工助学岗位招聘...
学工通知【2024】98号 关于开展...
资源与材料学院2024年勤工助学...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2024年...
学生工作处2024年“一站式”学...
资助公告
学工通知【2024】108号 关于开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09-19 09:49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各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应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基础上公平、公开、公正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东秦学〔2023〕23号)

二、国家助学金简介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学生。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每年分十个月发放(2月、8月不发放)。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资助标准统一为3300元/人·年。

三、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校认定的当前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四、具体要求

(一)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大力宣传,将助学金的评审与困难学生认定相结合,确保工作高效率、高质量。

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为学校当前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并提交附件2。

3、评定时,可由班级以家庭困难程度为序对参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

注:

(1)转专业同学的国家助学金申请及评审在学院;

(2)凡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在规定学制内,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不占用下发至各学院的分配名额),无需经过困难认定,但须满足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前四项,并提交附件3。

(二)公示要求

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需在学院(部)内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学院需及时了解情况并根据实际进行相应调整。公示结束后,为保证学生隐私,要及时撤掉公示材料。

(三)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10月10日前将附件2-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yangkaiyue@neuq.edu.cn,纸质版一并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会馆215)。

注:在填写助学金汇总表时一定要注意将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填写准确;如学生本人与学号关联的银行卡未办理或丢失补办等,请提前与学校财经处登记,以确保奖助学金及时、精准发放。

附件1:2024年各学院国助名额分配表(单独下发)

附件2:东北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东北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士兵)

附件4:()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备案表

附件5:()学院2024年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情况说明

附件6:2024年春季学期本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发放参考名单

学工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附件【附件3:东北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退役士兵).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东北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工作处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东北大学勤助在线
  COPYRIGHT @ 2016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335-8047952 | 办公地点:大学会馆215 | 微信:neuq-ziz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