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我校2022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进行了批复,现将批复结果公告如下。
按有关要求,如有异议,请提交补充说明材料向上级申请复核,截止时间2023年3月2日17:00前。
注:
1.请仔细阅读审核备注栏的内容,如申请复核请针对内容提交相关说明材料(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情况、单位情况、特殊说明等);
2.就业单位地址系填报系统根据材料自动生成,如信息有误请务必仔细核对工作所在地行政区划情况(省/市/县/乡);
3.复核材料暂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PDF)至所在学院,由学院集中提交至学校,报上级部门复核。
2023年2月27日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