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及《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中央部属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的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总校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现开展我校2019年度服兵役国家资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统计)范围
1、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本校的退役士兵,并且满足入学后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注意:以工读结合等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学生不在资助对象范围内;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新生、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以前学历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能再次享受,如学生本科阶段享受过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则其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享受。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同往年条件相同)。
3、新生或者在校生,参与国际啊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退出允许入学或复学的。
二、申请条件(以下条件关系为:或)
1、2019级学生身份是退役士兵的
2、2019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入伍学生(取得入伍证)
3、2019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复学学生(取得退伍证)
4、2019年或者往年曾加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申请材料
1、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①《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②退伍证复印件;
③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
①《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或《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通过征兵系统填写并打印)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②入伍证复印件或退伍证复印件,2份
③电子版:入伍证或退伍证照片1张,军队生活照1张(只针对退役复学学生)
3、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请单独联系学生工作处
注意:①若学生被录取后保留学籍去服义务兵役的,入学后按照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复学学费资助处理;②因大类学费与分专业后的学费不一致,故按照学费标准每年一申请,第一年申请的即为第一年学费,第二年需再次申请第二年(若标准确定,则申请第二年至毕业的学费)学费,注意往年有按照大类只申报第一年学费的学生,各学院应仔细排查,避免漏报;③往年退役士兵教育资助为一年一申请,本年度为申请以后所有年度的资助,应填写以后年度所有应缴学费总额。
四、学院提交材料(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
1、《2019年中央部属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执行情况报表》1份(附件一)
2、《2019年应征入伍高校复学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二)
3、《2019年应征入伍学生资助申请汇总表》1份(附件三)
4、电子版:入伍证或退伍证照片1张,军队生活照1张(只针对退役复学学生)
5、无学生申请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材料的说明(附件四)
6、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省市审核汇总表
7、退役士兵教育资助申请表
8、2019年无申请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生的说明
五、资助标准:
今年资助金额标准继续执行新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及时联系入伍学生,将学生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邮寄给本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以保证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入伍学生都能获得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若有服义务兵役,但未上报代偿材料的学生(例如:学生材料不全、学生说代偿要从入伍地申请等等情况),请学院另附材料说明学生情况。
2、各学院在收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后,检查公章是否齐全。
3、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确保申请材料递送及时准确,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4、无申请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生的学院,要出具无人申请的书面说明。
七、报送方式及时间
1、纸质材料(申请表、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盖学院办公章的汇总表、明细表等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电子版(汇总表、明细表、照片等材料)发送至:xueshengchu@neuq.edu.cn。
2、报送材料的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