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各省资助中心《关于给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开具证明》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在办理中注意以下相关要求。
1、学生工作处统一制定《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模板。
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一年一申请,2019年继续申请或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开具此证明。
3、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只有家庭经济困难(已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学生才能给其开具证明 。
4、请各学院做好相应登记,需要盖章的材料请各学院于2019年7月10日前统一盖章。
5、本通知适用于所有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
附: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证明(2019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