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每年9月份进行贫困生的申报和认定工作。注意如下事项:
一、新建贫困生档案
1、2018级新生的贫困生档案,要求及时建立。
2、2015-2017级新增的贫困生,也需新建贫困生档案。
二、更新贫困生档案
1、2015-2017级原为贫困生已经建立档案的学生,需本人再次提出申请,重新认定。
2、重新审查一遍已建档的贫困生真实情况,已脱贫的贫困生档案,应及时撤销。
三、工作流程
本次及以后贫困生建档及认定工作均通过学工系统进行,请各学院通知需新建档及认定的学生,自行登陆学工系统(http://ehall.neuq.edu.cn),进入“困难生”模块,点击“申请”或“认定”,填写本人真实信息,标星项必填。注意:附件必须上传本人《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清照片。
学生申请后,其辅导员老师登陆学工系统进行审核,注意:应按照本学院、本班级学生实际情况,审核修改其困难生类型(困难、一般困难、特殊困难),并审核其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否符合建档要求,审核通过时意见填写“家庭情况描述属实,给予认定”。
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由本学院副院长审核,审核通过时意见填写“家庭情况描述属实,给予认定”。
副院长审核通过后学生工作处审核。
若学生在指定时间内未登陆系统进行申请或重新认定,默认为不贫困或已脱贫。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提交
请务必通知本学院所有学生,需要申请者于9月6日至9月11日登陆学工系统申请。因为涉及后期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一旦超时,不再重新认定。各学院于9月12日审核完毕,提交至学生工作处审核。
经系统申请、审核后,无需单独提交纸质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学生自行留存,若有需要另行收取。
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各学院可提前进行排序,待名额确定后分配等级即可。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