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资助简介  规章制度  资助新闻  资助公告  勤工助学  资料下载 
最新动态
关于开展东北大学2020年毕业生...
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微信...
学生工作处为部分2020届家庭经...
学工通知【2020】20号关于2020...
“国家助学贷款助我成长”主题...
学工通知【2019】89号关于2019...
学工通知【2019】88号关于2019...
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办公室勤工...
资助公告
学工通知【2018】80号关于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2018-09-05 11:32   审核人:   (点击次数:)

各学院:

按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要求,需要录入2015级-2018级生源地贷款学生信息,为了更好、更快地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学院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用黑色签字笔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填写学号及班级,在右下角空白处填写该生学费、住宿费、总金额(学费+住宿费)并加盖学院公章(不要盖在总金额上),2015级按学号排序,其他年级按照班级排序,并于2018年9月19日交至学生工作处。

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已在校建立贫困生档案(或已准备好在校建立贫困生档案材料);

2、回执单上有初始密码的,请学生将密码条剪下自己留存;

3、若在系统中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如学院、专业、学号等信息),请提醒学生及时登录自己系统进行修改,否则将影响贷款到账;

4、请将学费、住宿费金额录入到2015级-2018级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名单中,贷款名单为截止9月5日导出名单,仅供参考,若有增加直接在表格中相应学号后增加并标红,电子版名单随纸质版同时间发送至wangzijing@neuq.edu.cn邮箱(提交汇总表时请将其他学院信息删除);

5、在其它银行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持证明或回执单到各学院学办登记(需要证明是否到校报到的由学院核实后先盖学院公章),由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

6、各学院在审核家庭经济调查表时,对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其调查表要按中国银行规定(手印、公章齐全、不能涂改)办理,不合格的要及时邮寄回家重新办理。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5日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工作处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东北大学勤助在线
  COPYRIGHT @ 2016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335-8047952 | 办公地点:大学会馆215 | 微信:neuq-ziz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