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接总校通知,现可以进行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将具体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所发国家奖学金,即为学生所获全部金额。
2、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需生活费用,本次所发为学生所获国家助学金的一半金额,另一半金额于2018年3月份发放。
3、根据学校财经处工作安排,所有涉及酬金等发放均需通过系统进行,请各学院参照财经处系统说明,通过系统提交发放申请,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经费账号均为11720901。经验证,本系统默认学生银行卡号为学校所发中国银行银行卡,为保证发放准确,请各学院在发放前务必统计本学院学生丢卡、补卡情况,并将更改后的中国银行银行卡号(所补银行卡开户行必须为中国银行秦皇岛开发区支行)以学院为单位交予财经处王鑫老师进行修改(学号、姓名、银行卡号)。
4、要求本次发放工作于11月16日前完成。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