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学院评定,会同光华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现将光华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3天,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1月6日前向光华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光华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大学会馆215
光华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35-8047952
2017年光华助学金汇总表-公示.xlsx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