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评议、复核,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初步结束,现将获得2017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天,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15日之前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地址:大学会馆215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话:0335-8047952
秦皇岛分校2017年国家助学金备案表-公示.xls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