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多次评定,会同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严格审核,现将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15日前向学校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大学会馆215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335-8047952
秦皇岛分校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案表 -公示用.xls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