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学院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多次评定,会同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严格审核,现将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10月21日前向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大学会馆215
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35-8047952
2016年10月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